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院召开2014年工作总结表彰暨2015年工作部署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5-02-25 17:08:22 打印 字号: | |
  • 院领导参加会议
  • 院领导为先进集体颁发证书
  • 院领导为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主会场
  • 分会场

2月25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我院召开2014年工作总结表彰暨2015年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讲话,其他院领导和全体干警职工参加大会。 


会议首先表彰了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党组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审判管理办公室分析了2014年全院审判工作质效。之后,蔡志萍对我院2014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2015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动员部署。 


蔡志萍指出,2014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高院的正确指导下,狠抓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加强精细管理,坚持创新驱动,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主要成绩概括为“六个新”:一是审判质效有新提升。整体呈现“三升两降一均衡”的良好态势,未结案556件,创建院以来新低,继续保持审判执行工作平稳、高效运行。二是司法改革有新进展。以司法标准化为切入点,在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合议庭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完善与基层法院的沟通机制以及创新调研工作方式方法上取得新进展。三是司法服务有新突破。按照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要求,不断深化诉讼服务,加强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司法建议推动依法行政,驻村提供司法帮扶,努力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四是司法公开有新举措。完善四项公开制度,加大对社会公众开放力度,建立新闻宣传四项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五是保障工作有新成效。紧紧围绕审判执行这个中心,全方位加强信息化建设、司法政务、警务保障、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和全院工作良性运转。六是队伍建设有新加强。按照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班子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队伍素质明显加强。 


蔡志萍强调,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美丽天津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都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全院干警要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直面困难风险,巩固成绩打造品牌,拓展空间创新发展,着力在“五个一”上下功夫,全力推动五个“走在前列、实现新跨越”。 


一、牢牢把握“一个要务”,审判工作走在前列、实现新跨越 


依托制度化建设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指导监督,实现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一是强化案件层级监督。健全党组和审委会宏观管理机制、审管办中观管理机制、中层干部微观管理机制和法官自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四级管理综合效能。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做到审执行为全程留痕,加强重要节点时限控制,完善临界审限案件催办、督办、限期结案制度,杜绝隐性超审限问题。三是强化评查清积推动。深入开展庭审评查、文书评查、卷宗评查,健全评查机制,完善评查标准。深入开展常态清积,健全中层干部协调、主管领导督办、审管部门通报、审委会专题研究等制度规范,杜绝案件积压。积极探索评查、清积工作与绩效考评工作的对接。四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推行全部案件庭审宣判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案件信息录入、推动视频评查庭审、推进工作业绩自动生成和网上考评。 


二、始终坚持“一个宗旨”,司法服务走在前列、实现新跨越 


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天津发展。一是立足审判、发挥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大案要案,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慎处理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引发的新特产业涉诉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依托执行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二是重点评估、提前预防。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激化矛盾、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跟踪指导、外部协调等工作机制,确保新闻宣传、庭审直播、舆情平息等工作及时跟进,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预案和应急方案,确保案件情况平稳。三是转变作风、服务人民。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力度,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弱势群体绿色通道,探索“一小时立案”制度,健全群众评价机制。四是多极联动、构建和谐。完善“大调解”、“大执行”、“大信访”工作体系,拓展社会参与主体,拓展参与深度广度,拓展工作对接方式。 


三、紧紧扭住“一个抓手”,司法标准化建设走在前列、实现新跨越 


把司法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不断拓展标准化建设的广度与深度,努力实现司法工作可遵循可评价可检验。一是着力打造庭审标准。研究制定类型化案件庭审标准和庭审提纲,强化庭审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疑点排除、争议解决的决定作用。二是着力打造文书标准。研究制定类型化案件裁判文书的统一标准和制式模版,为集中性、规模化裁判奠定基础。三是着力打造裁判标准。对两审法院分歧较大法律问题,加强调研论证和交流研讨,明确裁判的共同标准和尺度。规范上下级法院案件请示答复、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审级独立。四是着力打造处访标准。深入推进信访评查合议庭、信访督导合议庭和信访案件评查委员会工作,制定信访工作标准,理清处访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规范工作衔接,努力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促进信访案件的全面回落。五是着力打造政务标准。制定一批相应的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努力破解司法行政工作不好评价、不好考量、不好检测的难题,实现与审判工作质效的同步提升。 


四、竭力突出“一个重点”,司法改革走在前列、实现新跨越 


严格贯彻中央、市委和高院的要求部署,把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和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扎实稳妥地推进。一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快建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邀请知产、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会委员,积极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审判。二是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将审判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科学测算各部门法官配比,深入调研法官、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方法,为法官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做好准备。三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度。完善合议庭成员在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中的共同参与和制约监督机制,健全院、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工作机制,完善提交审委会案件过滤机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和监督职责,健全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法官申辩机制,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四是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不断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规范新闻发布、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听证工作机制,将司法公开向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 


五、不断强化“一个保障”,推动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实现新跨越 


坚持人才强院、固本强基,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为全院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院党组、中层领导干部定期学习、定期调研制度,坚持“五个打牢根基做表率”,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授专业理论、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带头开好示范庭,带头撰写法律文书,带头进行专项调研的“五带头”活动,不断提高院、庭两级领导班子的决策、引领和驾驭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党建工作、廉政工作、学教活动和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统领作用,建立健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党课宣讲、争创“五好支部”、“五好干警”和亮点工作展示会等活动。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六比六看六提高”活动,丰富青年法学会、法官论坛等调研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年考、业务比武、庭审观摩、法官教法官和精品评选活动,营造“大比武”、“大调研”、“大评查”工作格局。四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发挥院史馆法院文化品牌效应和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丰富馆藏,扩大开放。总结一中院院训,完善一中院精神,加强司法形象建设,不断拓展文化建设载体。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特殊环节、特殊群体、特殊时期、特殊岗位的防范和监督,坚持有案必查,不断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六是加强业绩考评工作。加强干警绩效档案建设,科学设置和调整考核指标,多层次、多角度评价工作业绩,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激励与鞭策的导向作用。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