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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推进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26 18:03:03 打印 字号: | |

7月26日,市一中院院长张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该案原告诉称,被告在其经营的餐厅内擅自使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进行宣传,并生产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案件在如何界定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被告餐厅菜单标识的性质认定上存在较大难度。经审判庭推送,张勇院长决定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休庭期间,市一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李季红主持召开了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闻发布会。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院庭长办案已经成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常态,但如何让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业务骨干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法院整体审判水平的提升,还需要不断摸索。市一中院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制约推进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关键症结,深挖根源、立查立改、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切实让业务骨干重回冲锋陷阵的审判第一线。

一、哪些案件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案件复杂不复杂,不能单以案由、标的额多少、审级等来衡量。市一中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形式,对院庭长可以办、不可以办的案件类型以列举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将涉及国家外交、国家安全、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刑事与民事法律关系交叉等10类案件列为院庭长应当办理的案件。将减刑假释、管辖权争议、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的案件等4类案件列为院庭长不得办理的案件。一正一负两个清单,初步界定了“难案”和“简案”,解决了院庭长可以“办哪些”的问题。

二、怎么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给院庭长?

案件到底难不难,法官最有决定权。法院立案后,一般会采取随机分案的方式把案件分配到普通法官手里,法官阅完卷后,心里就有了底儿。怎么把普通法官认为的“难案”交给院庭长办理?市一中院分别召开了庭长、副庭长、资深法官三个层次的调研会,集思广益,最终决定采取自下而上推选的方式。各专业审判团队或合议庭将自己认为的“难案”推送给庭长,庭长经审查认为符合标准的,变更自己为承办人,原承办法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对于行政和审判管理事务相对较少的副庭长,则统一编入专业审判团队,参加随机分案。入额院领导可以作为审判长,参与办理庭长、副庭长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院庭长要办多少案件?

院庭长作为法院和业务庭的负责人,行政管理和审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繁多,但只有完成一定的任务指标,才能算是真正回到了审判岗位。市一中院在科学分析、精细测算的基础上,对院庭长办案数量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副庭长办案指标为所在部门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数的80%,随机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长办案指标为所在部门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数的55%,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得低于承办案件数的80%;院长和其他入额院领导办案指标分别为本院法官上一年度平均办案数的5%和20%,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得低于办案指标的80%,将院庭长的主要精力集中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之上,体现出金字塔式的“尖”而“精”。

为防止院庭长办案走过场、委托办案和挂名办案,市一中院还制定了审判权运行监管机制,将院庭长办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形成刚性约束机制,并采取定期通报等方式向全院公布,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激发比、学、赶、超的争先劲头,营造院庭长带头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市一中院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34件,其中,院领导共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8件,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效应初显。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