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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讲评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发布时间:2019-08-17 11:13:04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8月16日,市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在前期调研基础上,以促进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主题,向全体干警讲评案件质量问题。

会议聚焦整治办案过程中政治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不足、办案三个效果难以有效统一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就事实认定、司法鉴定、证明标准、法律原则、司法理念以及审判作风等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点评。

张勇强调,厘清三个效果的内涵和关系。坚持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指导审判工作,不断增强审判质量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区分把握民事、商事、刑事不同案件裁判思维方式,注意实质公平、平等保护、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在案件中的运用。要正确适用法律。不拒绝裁判,不让任何人因违法、违约而获益,选择适当的法律解释方法,推动矛盾公正高效化解。要重视对事实证据的分析认定。细致全面审查证据,多角度认证还原客观真实,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更好地维护社会实质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