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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1:31:56 打印 字号: |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政法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我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我市实际资金安排政法转移支付1334.1万元,其中:2019年当年安排资金639.7万元,2018年结转694.4万元。分解下达预算1334.1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能够到位及时,执行有力,管理规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政法转移支付全年拨款1334.1万元,其中:当年拨款639.7万元,上年结转694.4万元。全年支出1241.9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支出547.5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94.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3.09%,主要因为部分项目未最终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能支付,待最终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司法辅助人员主动离职导致司法辅助人员支出金额未能支出。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能够做到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度能够基本完成总体绩效目标,有力地保障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转移支付经费对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保障水平有了很大的促进和提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9年度基本完成年初指标,其中:

支付法院办结案件数量(民事案件)年初指标值12000件,全年完成值11864件。

支持法院办结案件数量(刑事案件)年初指标值1500件,全年完成值1414件。

支持法院办结案件数量(执行及其他类案件)年初指标值5900件,全年完成值4842件。

支持开展司法救助案件数年初指标值12件,全年完成值11件。

支持开展司法救助被救助人次年初指标值16人次,全年完成值20人次。

支持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年初指标值118.23万元,全年完成值145.9万元。

支持审判用科技法庭个数年初指标值6个,全年完成值6个。

支持审判执行中司法辅助人员支出金额年初指标值65万元,全年完成值37.4万元。

执行差额是因为2019年度收案数少于往年,导致办结案件数也少于往年及年初目标数。另因部分信息化项目未最终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能支付,待最终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司法辅助人员主动离职导致司法辅助人员支出金额未能达到年初指标值。

(2)质量指标。   

(3)时效指标。

 基本完成年初指标,其中:拨款到位及时率达到100%,资金使用效率达到93.09%。执行差额主要是因为部分信息化项目未最终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能支付,待最终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主动离职导致司法辅助人员支出金额未能达到年初指标值。

(4)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完成年初指标100%。其中:保障基层法院办案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水平达到100%

(3)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完成年初指标100%。其中:司法救助资金保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性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年初指标100%。其中:基层法院对市财政资金保障满意率达到100%,审判部门对业务保障需求满意率达到100%,社会公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收案数少于往年,导致办结案件数也少于往年及年初目标数。另因部分信息化项目未最终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能支付,待最终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司法辅助人员离职率偏高,也导致部分资金未能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准确地编制年初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快项目预算进度,三是加大审判保障力度。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预算进度有些慢。原因是部分信息化项目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质量合格后才能支付尾款。改进措施:以后将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量加快项目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将按规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