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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卡片”启动“大宣传”
  发布时间:2021-02-03 08:40: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天津一中院制作提示函,及时向来院的当事人送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为防止人民法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架设了“隔离墙”和“高压线”,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提示函向当事人明示了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标准,提醒当事人相信司法、相信法院,勿请托、勿过问,共同打造干净有序的司法环境。

同时,一中院制定多项措施,加强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和执行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的共识和全体干警遵照执行的合力。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