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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
  发布时间:2021-10-08 14:08:02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法院职能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成果。

1.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优化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用好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2.强化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秀云调解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实行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形成化解合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

3.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涉黑涉恶犯罪露头就打,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助力“无黑”城市建设。

4.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加大对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等领域相关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落实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冻结或划拨工作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以及构建“双城”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环境资源、涉外等领域案件审判,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

7.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有机衔接,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8.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力推动执行联动,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规范执行查控,开展好涉民生专项执行、执行案款清理等活动,提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9.完善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机制。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工作流程,实现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工作的在线办理、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照法律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11.科学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审限监管,加大未结案件督促、清理力度,提高审判效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12.全力推动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坚持信访分类化解,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衔接,大力推进“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13.大力推进互联网庭审。持续提升互联网庭审软硬件建设水平,对一方当事人在外地的案件、当事人有需要的案件,使用互联网开庭,便利群众诉讼,免除群众奔波之苦,节约维权成本。

14.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窗口部门“五个三”活动,推进岗位学雷锋,建立党员责任区、先锋岗,主动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整治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办事拖拉等官僚主义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15.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我院“天津市法治教育基地”,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庭审观摩等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16.落实向群众汇报制度。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扎实推进干警入列轮值工作,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送基层活动,利用“志愿天津”服务平台入队参加志愿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

17.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中央、市委关于乡村振兴部署要求,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等,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蓟州帮扶村群众做好服务。

18.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规律性、普遍性案例的总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有关部门发布司法建议、发布司法白皮书等方式,加强司法供给,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