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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09 09:39:57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上午,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扫黑办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分析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部署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任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赵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家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凤超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护航党的二十大、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高度,深刻认识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紧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十件实事”,坚定“无黑”城市创建目标,坚持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扫清、扫尽、扫净上狠下功夫。

一是全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要全方位部署推动,项目化、责任化抓好落实。要全系统学习培训,提升精准打击、有效防范能力。要全社会宣传发动,推动形成强大声势气势。

二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持续推动重点问题整改提升,全面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整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加强涉黑涉恶罪犯监管改造和社区矫正,彻底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

三是严格依法办理黑恶案件。要紧盯线索核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工作机制,完善集中核查和分级核查责任机制。要紧盯重点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严把办案质量,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要紧盯“打伞破网”,完善教育整顿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机衔接工作机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紧盯“黑财”处置,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完善多部门参与的黑恶财产查控平台,加大“打财断血”力度,铲除有组织犯罪经济基础。

四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以农村为重点,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乡村、“无黑”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五是狠抓组织保障落实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一把手”责任,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要注重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评,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来源: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