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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培训”开课
  发布时间:2022-09-06 09:26:41 打印 字号: | |

为高标准建设“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加强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天津一中院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审判交流、合作机制。日前,三家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了首期培训。

此次培训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主会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新以《我国证券类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为题进行讲授。王新教授围绕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讲解了犯罪的客观行为、主观方面、定量标准、竞合适用等问题,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辅以生动的典型案例,对证券期货犯罪立法精神等进行了充分阐释与说明。

今后,天津一中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证券期货犯罪审判机制,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全力打造“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的天津模式,依法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为建设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