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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干警获评“市级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标兵”
  发布时间:2023-12-30 15:52:22 打印 字号: | |

为引导市级机关广大青年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努力在“十项行动”中彰显机关青年担当作为,近日,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对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理论学习标兵、青年理论学习标兵集体予以表彰。天津一中院刑二庭干警张文波同志获评“市级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标兵”。

(一)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乡村振兴

张文波同志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将党的创新理论、法院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出版的《乡村振兴实用法律手册》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执笔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驻村第一书记的角色定位与优化》被市委组织部评为2022年度调研成果一等奖。张文波还被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聘为特约研究员,并入选天津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师资库。

(二)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文波同志以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座谈讲座为依托,不断探索新时代基层治理新模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主讲课程《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微腐败”的特点、成因与治理对策》被评为天津市基层干部培训优质网络课程。为帮扶村所在镇40家工贸企业负责人举办“落实宪法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多次为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43个村党组织书记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深入敬老院宣讲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有关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天津日报》报道。

(三)在履职尽责中勇挑重担谋发展

张文波同志勤学深思,笔耕不辍,结合参与审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中国审判》《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发表30余篇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执笔的《关于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刑事政策实务研究》被评为第二届天津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课题二等奖,执笔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系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职务犯罪证据收集指引规定,推动理论与实践不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