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最高院发出通知试点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是对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探索和创新,本文以该制度为考察基点,通过规范分析及实证分析的方法,勾勒其在法经济学之上的意义。本文认为,该制度在具有重要价值的同时,起到过渡性制度的作用,为行政法院的设立培育并整合行政审判资源,提供先期“破除干扰”的实用价值。
文章首先通过规范分析方法分析“效率”价值如何体现于行政诉讼各方当事人及法院之上,之后通过对实践中获取的详实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予以精确支撑,继而在展望部分分析该制度在施行中可预见的障碍和突破思路,揭示障碍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即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与行政主体非正当干预之间的矛盾。分析该制度的过渡性价值,即为更加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即行政法院的设立奠定实践基础。最终认为该制度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演绎了对公正的升华,演绎了对司法改革的稳步推进,应作为过渡性制度有效实施,而不应“固步自封”。正文共9727字(含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