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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举措 扎实开展服务态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1 18:11:0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按照院党组关于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一中院结合实际,围绕个别干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服务态度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查摆问题公开化,抓好自查自纠。将查摆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广泛开展“查服务质量,看服务态度是否端正,热情周到为群众服务;查办事效率,看工作规范业务流程是否合理,便利群众办事;查服务制度,看基本制度、服务标准是否落实,服务行为规范有序;查工作纪律,看是否遵守规章制度,保持严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公正执法、秉公办事是否做到,群众认可满意”的“五查五看”活动,边查摆边整改边提高边规范,把是否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效果作为检验专项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

坚持公共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标准化理念,进一步规范立案、庭审、窗口服务、外出执法等工作程序,按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标准,用标准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号召大家向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服务标兵学习,以点带面,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坚持审务督察常态化,树立为民形象。不定期开展庭审纪律督察、庭审质量日常巡查、对外服务窗口督查工作,定期开展庭审周评查活动,组织庭审质量评查,规范庭审、执法行为。

坚持执纪问责严格化,转作风求实效。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维护举报网络、接收社会来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破除好人主义和人情风说情风,铁面执纪,坚决查办顶风违纪问题,发现问题计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服务态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之一,按照全市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中院前期集中对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小金库”问题、“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整治,没有发现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私设“小金库”以及“乱收费”等问题。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