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近年来国人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成立专门环境资源合议庭,筑牢环境保护的司法壁垒。据介绍,该院环境资源合议庭成立于2014年9月5日,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资源纠纷的民事案件:依法审理辖区内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纠纷以及其他环境资源纠纷的一审和二审民事案件。同时负责对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并加强与高院环境资源合议庭相关审判业务的联系。(记者 高立红 通讯员 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