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青色墙面,紫橙色窗棂,灰色楼宇在阳光照射和树荫遮掩下,显得斑驳沧桑,沉静神秘。这曾被天津市民称为“老法院”的建筑虽业已消逝,但驻足此地,不禁使人浮想联翩。
它北倚鼓楼、西邻南门、东临海河、南望南市;身踞老城厢,方圆数里聚津门源脉,商铺云集、百姓杂居、民风醇厚。
这座中轴对称的砖木建筑,局部三层为中,东西两侧延展,整体造型呈“山”字,东侧基座外墙的戒石碑勒文“惟明克允”。拾阶而入,过门庭向前,为较宽阔正方形天井,仰望目及三楼屋顶;右前方,盘旋式楼梯直通二、三楼办公区,天井东西两侧亦为办公用房;过天井,有一通道,两侧分设三个小法庭;通道尽头,为大法庭法官入口,法庭内设法台,一、二楼旁听区可容数十人旁听。
是地原为天津县署衙门,1907年2月10日,诞生了中国第一个现代法院——天津地方审判厅,培养了中国最早的一批职业法官——推事。1907年10月地方审判厅迁至河北区三马路,此地改设地方审判厅南马路分厅,与天津第一初级审判厅同署。1939年,日伪临时政府法部批准,将旧县属办公用房扩建为法院使用,1942年此楼始成。抗战胜利后,1945年12月1日,国民党政权在此组建天津地方法院。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17日,天津市人民法院在战火中诞生,南马路188号迎来了新中国的人民法官,人民司法在这里生根发芽、结出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