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6月26日电(记者张国 实习生马宇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市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作出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中两人被判处死刑,涉及冰毒数量超过21公斤。
据该院审理查明,既是瘾君子又是“毒枭”的天津人张立祥与其情妇鲍金芬等人多次前往广东省向毒贩刘海斌或经后者介绍向他人购买毒品,并将所购毒品以货运汽车夹带等方式运输回津贩卖。2014年3月,张立祥购买的21公斤冰毒及1000粒麻古装入一只拉杆箱,委托一名货车司机拉回天津。2014年3月25日,该货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查获。
此案主审法官、天津一中院刑一庭审判长孙健告诉记者,这一案件反映出当前毒品案件的3个新特点:一是毒品案件高发,案件数量、毒品犯罪分子人数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二是涉案毒品总量激增、新毒品不断涌现,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新型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激增,此案被告人一次购得多种新型毒品,为的是便于满足不同瘾君子的喜好。三是毒品大要案比例上升,毒品犯罪团伙化、集团化趋势明显。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绝大多数,并且几乎全部是在跨省区的流动状态下完成的,往往是毒品来源地的犯罪分子和本地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完成。此案是明显的购、运、销一条龙的职业犯罪体系,各被告人各司其职,甚至利用并不知情的货车司机来夹带毒品,为的就是对抗侦查,降低被查获的风险。
孙健表示,在航空、火车及公路运输中,都已采用实名制售票方式,罪犯很难有可乘之机。而自己驾车进行毒品运输,也会在路口、峡口遭到盘查,所以毒贩为了降低被查获的风险,选择物流、快递、货车等形式进行夹带。
近3年来,天津市一中院共审理100余件一、二审毒品犯罪案件,已审结宣判90余件,涉及200余名被告人。孙健说:“在如此严厉的打击之下,为什么毒品犯罪仍呈上升的趋势呢?这说明,仅在侦审这样的终极环节加大惩办力度,并不能完全遏制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必须从源头上加以整治,推动全民禁毒、防毒意识不断提高,积极推动禁毒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