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庭审质量评查活动的实施办法》,并于7月2日开展了首次庭审质量评查活动,对3个庭审进行了评查,这标志着我院本年度庭审质量评查活动正式启动。本次评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评查内容注重庭审能力。评查严格按照市高院庭审标准化的要求,注重对庭审形象、程序应用和庭审驾驭的评查,着重考察法官的庭审思路、庭审技巧、庭审驾驭能力和合议庭成员之间的配合协调。二是评委组成注重专业权威。每次庭审质量评查都由院领导带队,11个审判庭各选派一名庭长、副庭长或审判长作为成员,以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庭审经验为后盾,现场进行打分和点评,确保庭审评查的专业性、客观性。三是评查范围注重广泛随机。坚持“全员参与”原则,所有法官至少被评查一次;随机选取庭审进行评查,不事先通知法官准备,避免“走过场”和“评查平时两张皮”的现象,以评查的广泛性和随机性督促法官把功夫用在平时,认真开好每一个庭、办好每一个案件。四是评查结果运用注重改革导向。本次评查活动的结果不仅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而且将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依据,有利于调动法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优质审判资源向审判一线集中,为稳妥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