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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今晚报:相互支持监督 共建法治天津
  发布时间:2015-09-02 09:33:2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孙玲 吕福忠)为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昨天下午,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会签仪式。

昨天的会签仪式上,一中院院长蔡志萍、市司法局局长张铁英、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玉芙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十九条,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5521”,即“建立五个制度、保障五项权利、畅通两条通道、实现一个目标”。

保障五项权利,即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发表意见权和人身安全。针对以往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法官随意中止律师发言、控辩双方的发言时间不均等现象,明确规定“确保律师具有平等的陈述及辩论机会和时间”。实现一个目标,即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发挥法官和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