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法官员额的定额问题在法官员额制推行过程中举足轻重。围绕此问题,部分法院开展了试验性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改革中暴露的三个倾向需引起重视,即:法官员额呈现形式比例化、法官员额计算标准模糊化、法官员额考量因素简单化。这从侧面反映出,探寻评估法官员额数量的科学方法和有效工具,在当下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十分紧迫。
对此,可考虑采取统计回归分析方法和工作量衡量方法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法。依此方法,通过18个基层法院民事审判数据的实证分析,可尝试建构一套法官员额评估的模型和公式。实证分析的过程和结果表明,此种方法和模型既能全面反映法院人员构成的历史及现实情况,又能够体现司法改革对法官员额的基本要求和目标;既能够覆盖对法官员额具有关键影响的诸多客观因素,又能吸收法官作为法官员额制改革主体的主观感知;既能够服从“全国一盘棋”的顶层设计要求,又能够照顾到各地法院的局部性、灵活性改革需要。因此,此方法模型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另外,为最大程度发挥模型应用价值,在模型运用上要优化推广方案,在基础数据采集上要注意样本可用性,在评估指标选取上要遵循重要性、相关性和简便性原则,在评估结果运用上要注意对法官员额和与辅助人员比例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全文不包括附件约1万字)
附件下载:法官员额评估模型的建构及其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