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在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我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民二庭庭长田春燕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10家媒体的记者参加发布会,办公室副主任曹东明主持了会议。
田春燕介绍了我院近三年来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并结合具体案例及案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对消费者提出了建议,以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田春燕介绍,近三年来,我院共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16件,其中商品消费类案件85件,服务消费类案件131件,且出现了教育培训服务等新类型纠纷和因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发布会上,田春燕结合4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二是注意防范网络诈骗,谨慎消费;三是注意留存消费证据,合法维权;四是选择多元化救济渠道,充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