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天津日报:公平正义的标尺
—— 本市法院探索实施司法标准化建设纪实
  发布时间:2016-08-10 18:02:38 打印 字号: | |
本文发表于2016年8月9日《天津日报》一版头条

本报记者 韩雯

“现在法院办案速度快、质量高,庭审过程简明、紧凑,当事人不会因为打官司牵扯太多精力。”有8年执业经历的律师程晓霞,前不久代理了一起腾房案件。上午向河北区法院递交起诉书,下午就接到法院立案通知,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得益于司法标准化的实施”,程晓霞说。

在司法活动中,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头等大事。怎样才算办案质量合格?用什么标准来检验是否合格?2014年底,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启动司法标准化试点工作,从去年起,这项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行,目前,已建立了涵盖审判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权责配置等6大方面14个司法标准,用标准化的尺度,对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检验和评价,为法官办案列出了权责“清单”,为百姓衡量司法公平公正提供了“标尺”。

“法院的司法裁判是一种‘公共产品’,生产这个‘产品’的过程和最终的成果也应当有个标准,以此作为司法工作的‘说明书’和‘检验单’。对司法的各个环节确立一整套详细明确的标准,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操作,可以更加有效地保证司法产品质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审理案件快准实

“案情大家都了解了,谈谈自己的看法吧。”田春艳是一中院民二庭庭长,采访时,她正在组织合议庭成员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庭前交叉阅卷。

此时,作为案件审判长的田春艳和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已认真阅完卷宗,田春艳带领大家梳理案件脉络。

“一审法院依照《借款合同》、收条及《房屋抵押合同》,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款数额为84万多元,但从目前的证据看,只能证明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被告60万元的事实,剩余款项没有相关证据证明……”

大家你一言、我一句,集思广益,近一小时后,一份涵盖争议焦点、需核实问题的庭审提纲“出炉”。

在之后的开庭现场,法官围绕庭审提纲引导原被告举证、质证,最终,一件有争议的案件有了圆满的结果,被告表示尽快偿还欠款。

庭前准备是庭审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庭前,要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以及开庭时需要携带的证件、证据材料;根据案情需要合议庭成员要召开庭前会议,熟悉案情,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初步分析并围绕焦点制定庭审提纲。充足的庭前准备工作,不仅提高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效率,也避免当事人因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或遗漏需要携带的诉讼材料,导致庭审时不能全面提出和证明自己主张的问题。

庭前准备作为庭审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重要内容,也让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有效履行职责必须提前做好功课有了硬性的要求,有了检查评价的依据。“过去人民陪审员是开庭时了解案情,现在则是提前对整个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做了6年人民陪审员的聂惠源告诉记者,从今年开始,在参与每起案件开庭前,至少提前三天,他要到法院同案件审判长、审判员进行交叉阅卷,并形成阅卷笔录存入案件档案,“这就杜绝了人民陪审员在开庭时‘陪而不审’的现象,陪审员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了。”

 

“执行难”,执着执行便不难

过去,针对财产纠纷案件,法院在执行判决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存款、股权等财产进行“四查”后,只要没有可供执行款物,就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现在,《执行结案标准》明确,完成了存款、房地产、股权和车辆等财产情况的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由执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才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而严格了适用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的标准,促使执行人员尽最大可能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同时《执行结案标准》对终结执行、不予执行、恢复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等结案条件和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配合结案标准的实施,市高院还对执行信息公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对作为企业的被执行人限制招投标等等提出具体的要求。

执行结案标准化让很多当事人受益,外来务工人员李佳(化名)就是其中一位。两年前,李佳在本市一家装饰公司打工,除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在进公司时老板许诺的福利待遇无一兑现。“每月工资是2000多元,经常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当初说有五险,也没给上。”为了维权,今年年初,李佳和其他工友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宝坻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李佳所在的公司已经倒闭,又对公司账务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款物,这在过去,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办案法官没有放弃寻找其他线索的机会,在大量走访取证后,发现李佳打工的公司只是个子公司,还有总公司,于是,他们找到总公司的负责人,通过反复做工作,帮李佳他们追回了36万元拖欠款。

陈阿姨也是执行结案标准化的一位受益人。一年前,亲戚找上门借钱,陈阿姨把自己和父亲的积蓄借给了对方,但是对方一拖再拖,迟迟不肯还钱。陈阿姨的父亲被气得住进了医院。

今年4月初,陈阿姨起诉到东丽区法院,法院受理后,对被告名下财产进行了“四查”,发现其无财产可供执行。正当法院围绕被告继续寻找财产线索的时候,陈阿姨反映,被告曾在淘宝开过店,获知信息后,办案人员立即赶赴浙江支付宝总公司,对被告网店账户进行冻结。不到半个月,陈阿姨就拿到了欠款。

“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上下班点,早上四五点到被执行人家中追债是经常的事。”河东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宇晨说。

现在,夜以继日是各个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常态。执行结案实施标准化,对执行结案限定了近乎苛刻的要求,要穷尽所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否则,过不了结案审查关。对于法官来说,加大了工作量,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权益得到了最大保障。

 

司法公开将审判置于阳光下

82日上午,河东区法院正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当事人的母亲因行动不便,在家通过“天津法院庭审直播网”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

如今,当事人想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凭借查案密码就可以上“天津法院网”查询案件的进展信息以及裁判文书。各级法院还将诉讼服务中心“搬到”网上,从法律咨询、预约起诉立案、诉讼材料收转,到联络法官、诉前保全、执行申请,市民足不出户,就可获得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提供的全方位、多层次、规范、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网上查案避免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和时间浪费,互联网直播庭审,更是把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这些措施给当事人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这都得益于司法公开的标准化,让司法更加阳光,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司法标准化实践推行以来,成果已经开始显现。天津各级法院对照司法标准开展了全面的应用,对庭审、裁判文书质量等各方面进行“体检”,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地位进一步明确,审判流程的薄弱环节得到弥补,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审判质量效率大大提升。据统计,2015年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65%,涉诉信访案件下降39.1%;最高法院抽检天津法院裁判文书合格率超过98%,案件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