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其他院领导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蔡志萍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代表中共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主题为“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担当、创新竞进,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而奋斗”的工作报告。蔡志萍指出,报告全面客观地回顾了十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查找了困难和挑战,总结了经验教训,深刻透彻地分析了未来五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立意高远,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丰富,上情与下情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既有宏观谋划又有具体安排,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和针对性,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蔡志萍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和市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自觉把审判和执行置于党和国家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紧紧围绕这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找准司法工作的立足点。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市委重大决策在一中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要牢固树立为民情怀,依法服务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作为法官努力的方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妥善审理“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案件。着力创新完善便民利民机制,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三要聚焦重点目标任务,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一是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类案件。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平等公平的准入机制和竞争环境。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运用法治手段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促进绿色发展。二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着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坚持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进一步落实律师代理申诉、涉诉事项依法终结、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把促发展和保稳定落到实处。
四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肩负起司法体制改革重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智能法院”建设,用大数据筑牢制约司法权的“数据铁笼”。要发挥信息技术对司法公开的支撑作用,让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创新审判监督管理信息化,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司法标准化,确保司法严格规范。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要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大队伍监督管理力度,坚决纠正软弱涣散的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