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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蔡志萍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发布时间:2017-06-21 08:46:11 打印 字号: | |
  • 合议庭成员
  • 庭审现场

“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天津一中院院长蔡志萍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代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被告人代某与本市吸毒人员商定向其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所携带冰毒共998.011克被当场缴获。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围绕事实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各个阶段依次展开。合议庭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保障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引导双方分别就定罪和量刑展开辩论,确保庭审取得实效。被告人代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悔恨,表示愿意积极改造、重新做人。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合议庭将择日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