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工作,加班的频度、强度毫不逊于甚至远远超过我所经历过的中、基层法院。对于法官助理来说,加班时间主要是在草拟两个大部头: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
之所以说是大部头,一是篇幅往往很长,二是内容要求很高。
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的制作都是在主审法官的领导下完成的。在巡回法庭,审判团队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组建,一比一配备的法官助理是主审法官完成这些工作的主要助手。在遴选法官助理之际,候选人撰写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的经验和能力就是重点考察的内容。来自法学院校的实习助理也可以协助完成一些更为基础性的文字工作,书记员则参与完成校对与印制。
最高法院审理案件非常重视审理报告的撰写工作。在巡回法庭,先提交报告再组织评议是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审理报告是评议的基础,只有完成了审理报告,主审法官才可以将案件提交合议庭成员评议。无论案情简单与复杂,都没有直接向合议庭口头汇报案件的情况。提前提交的报告会被仔细阅读,作为评议时讨论的材料。因此,一份审理报告,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分析细致。撰写审理报告的过程也成为充分熟悉案件,收集和整理法律观点,说服自己的过程。主审法官和助理会反复探讨,修正观点和分析意见,甚至推倒重来,最终形成提交合议庭讨论的裁判思路。通过一年多撰写审理报告的锻炼,我感觉这样的工作模式在符合审判管理规范要求之外,也有助于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良好工作习惯。相比单纯的阅卷思考,将想法组织成书面报告的过程,是案件信息和裁判参考信息不断集中的过程,拓展了自我讨论的空间,可以发现更多的问题,不断修正裁判思路。同时,高质量的审理报告对于确保合议庭评议的实质化,确保裁判质量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之前的印象中,见诸各类公报、案例选编中的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篇幅都很长,读起来很吃力。在巡回法庭亲身参与制作裁判文书,我深深感受到这些文书中凝结的智慧与心血。其实,无论是草拟判决书还是裁定书,无论案情繁简,也无论篇幅长短,都能感受到最高法院法官高度注重说理论证的充分和严密。虽然不同法官有不同风格,在文字表达上各有特色,有的敢于阐述更为开放的观点,有的则相对谨慎,但与裁判结果直接相关的观点与理由通常被表达得非常明确。审理报告为草拟裁判文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它与裁判文书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互相粘贴的关系。经过评议,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对裁判理由的分析之后,即使在保留审理报告主要理由的情况下,裁判文书在文字表述上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有的几乎是一次全新的写作。成稿之后,主审法官会字斟句酌的反复修改,并送交合议庭其他成员提出修改意见,直到满意为止。
这样的工作要求,必然需要更大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来保证,这也是在巡回法庭为什么加班成为常态的原因。审判团队中从主审法官到书记员,都有着强烈的责任意识:文书中的裁判意见代表着最高法院的裁判权威,可能涉及到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尽最大努力认真思辩,提出更好的裁判意见,并将这些意见认真地写入裁判书中。
协助草拟文书的过程中,法官助理既是工作者,又是学习者。自己撰写的法律意见,希望得到主审法官的认可。评议时,总是担心审理报告中的观点被合议庭否定。如果被挑出文字上的低级错误,更是一件让人失落的事。一次次修改文书的过程,就是和主审法官交流、取长补短的过程。很多助理都很高兴看到自己撰写的文书被修改的幅度越来越小,受到的表扬越来越多。每次看着自己协助草拟的文书盖上最高法院的印章,内心深处也会感到自豪。
忙忙碌碌中,我在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工作的一年多时间匆匆而过。现在,翻起手边那些留作纪念的文书,还总是让我想起在沈阳加班的夜晚,写完一份报告,走出办公楼,呼吸一口东北的冷空气,感觉到的那丝紧张过后的放松,也让我铭记起字里行间的那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