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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执行局采用“集中公告”模式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18-07-10 09:13: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一中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措施,推出“集中公告”模式,将此前的多个公告事项集中到一个公告中,缩短了执行时间,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好评

部分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隐匿躲藏,导致送达困难。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执行案件,法院立案、评估、拍卖等多个环节都需要依法公告送达,由此增加了申请执行人的诉累。为提高执行效率,缩短执行时间,一中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采取“集中公告”模式,将以前的多个公告事项集中在一次公告中予以送达,公告送达执行通知等文书的同时一并告知后续评估、拍卖的相关事项,明确时间节点,申请执行人一次交费就可以完成全部需要公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