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天津一中院法官张炳正荣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本次评选全国法院系统共有两名干警获此殊荣,张炳正是唯一获评的地方法院干警。
张炳正,男,198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一级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优秀公务员。
2016至2017年,张炳正共审结各类案件907件,年均结案453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瑕疵、差错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或指令再审,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多份裁判文书被评为优秀或较好。其承办的齐白石后人诉某出版社侵害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鉴于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为复杂的案情,利用证据规则和经验法则对证据材料进行逻辑推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该系列案件高质量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炳正还积极参加各类调研活动,多篇论文获奖,其撰写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并获广泛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