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青年文明号民四庭王晶合议庭由王晶、张玉洁、邵丹、王晓乐、姜腾飞五人组成,均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平均年龄34.2岁。多年来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座谈交流等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宣扬社会正能量,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合议庭成员曾多次荣获天津法院系统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五好党员,多次在系统论文大赛中获奖,连续数年撰写系统调研并获得好评,2012年荣获团市委授予的“天津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合议庭近三年共结案1827件,是我院民事审判的中坚力量。合议庭根据成员特长和专业知识结构,分别参加了民四庭组建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动争议”小组,在审判实践中朝着同类案件“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相同、处理结果一致”的司法标准化方向不断努力。针对涉民生案件,严格每一个细节、把控每一个环节、审查每一个证据,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审理涉民生案件上取得了审判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