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会签《战略合作协议书》,标志着该院探索建立特殊动产处置新模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查扣的涉案财物如不动产、机动车、金银制品、家具、珠宝玉石、钟表相机、文玩杂项等往往需要进行变现处理,这个过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司法拍卖。目前,常见的司法拍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拍卖,另一种是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充分发挥了线上公开竞拍的优势,使拍卖信息具有公开、透明、覆盖面广的优点。但是,网络司法拍卖无法实现向精准客户推介及提供线下实物保管、展示等辅助性服务。传统拍卖虽然成本高、公开范围窄、透明度低,但具有向精准客户推介和丰富的线下服务的优势。
对于不动产、机动车等普通财物,现有的网络司法拍卖已经比较成熟、完备。但对于金银制品、珠宝玉石、钟表相机、文玩杂项等类特殊动产,因其专业要求高、流通渠道有限、受众面窄、附着文化艺术投资收藏价值等不特定,法院在拍卖前需要做大量的鉴定、评估、推介等工作,如印制图录、实物展示、精准推送拍卖信息等。另外,此类物品品种繁杂,保管条件要求高,仓储、运输、保管等均需要由专业人员来完成。
市一中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召,提供多元化网络拍卖平台供当事人选择,在平等使用五家入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基础上,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方探索建立“线上虚拟服务+线下实体服务”的拍卖模式,以切实解决执行案件中特殊动产的处置难题。新模式整合线上、线下优势,融合线上虚拟服务和线下实体服务,由拍卖协会会员单位向客户群精准推送拍卖物品信息、向法院推荐拍卖机构等;由中拍公司在其网络平台公告涉案处置物品、承接网上拍卖服务,并提供询价、仓储、保管、运输、展示等线上线下辅助性服务,有效解决涉案特殊动产变现难的问题。
协议还就三方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等进行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