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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张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校园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19-10-16 09:44:06 打印 字号: | |

10月15日,市一中院院长张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校园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庭应诉,该局工作人员和涉案学校教师代表2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通过互联网全程直播。

2017年9月4日,南开区5所中小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69名学生因腹痛、腹泻送医就诊。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该起事件系因某餐饮企业配送的3000余份餐饭受致病菌污染所致,遂对该企业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900元并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339000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南开区法院一审未支持其主张。该企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一中院。

庭审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认真研究案情,撰写阅卷笔录,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并适时就有关问题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双方围绕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裁量是否合法、认定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从严执法予以肯定,对食品经营企业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该案通过庭审直播并当庭宣判,为全社会提供了一堂校园食品安全的法治公开课,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审判宗旨,对推进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