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市一中院院长张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校园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庭应诉,该局工作人员和涉案学校教师代表2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通过互联网全程直播。
2017年9月4日,南开区5所中小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69名学生因腹痛、腹泻送医就诊。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该起事件系因某餐饮企业配送的3000余份餐饭受致病菌污染所致,遂对该企业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900元并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339000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南开区法院一审未支持其主张。该企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一中院。
庭审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认真研究案情,撰写阅卷笔录,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并适时就有关问题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双方围绕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裁量是否合法、认定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从严执法予以肯定,对食品经营企业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该案通过庭审直播并当庭宣判,为全社会提供了一堂校园食品安全的法治公开课,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审判宗旨,对推进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