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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市一中院“最强大脑”助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9-10-31 08:41:22 打印 字号: | |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李某某返还原物一案,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宣判等司法程序,刘某某最终拿到了胜诉判决,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是,在执行阶段,刘某某却犯了难。

原来,判决书中认定李某某应返还的17部教练车,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某之前开办驾校的数名教练。这些教练车大部分散布在蓟州、宝坻、静海、武清等地区,不仅地域分散,确切停放地点还不明确,查找和控制涉案车辆均有不小的难度,仅凭南开法院一家之力难以顺利完成。

经南开法院报请,市一中院决定与辖区五家法院协同执行。几家法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多次召开视频协调会,研判执行方案,沟通进展情况共同查找扣押涉案车辆。经不懈努力,终于将分散在各地10余部教练车执行到位,案件取得很大进展。这恰恰是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一个缩影。

市一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成立于2017年,通过信息化手段、集约化方式,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可以说是执行工作的“最强大脑”。

据市一中院执行局局长田春燕介绍,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上述通过协同执行解决疑难案件的案例还有很多,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极大提升了人民法院的执行质效,增强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有力促进了案件执结。

执行指挥中心主要有四项职能:集约事务办理,集中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法律文书、网络查控、办理委托受托事项、限制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数据采集与分析,定期调取各执行法官收结案、长期未结案、流程节点完成、强制措施采取、涉执申诉信访等数据,作出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领导决策;服务保障工作,为执行办案提供装备保障、会议视频保障、技术保障、宣传保障及协同辖区法院执行案件;监督管理功能,按照权限落实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综合事项管理等,有力杜绝了执行超期,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为人民法院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搭建起“1+2+N”的信息化执行模式,即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以基于法院内网的办案平台和基于互联网的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利用网络查控、案款管理、失信惩戒等N个信息化子系统,组建起一种全方位、多领域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了执行办案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市一中院执行质效连年提升。今年1月份至9月份,该院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6%,平均结案天数较去年相比降低50余天。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