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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加强疫情防控及做好节后工作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0-01-27 21:23:53 打印 字号: | |

1月26日下午,天津一中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在1月25日院党组会确定的工作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节后工作的各项措施。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主持会议,院领导和办公室、行装处、法警支队、研究室、干部处、组宣处、告申庭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领导小组听取并研究确定了各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节后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审判执行、宣传引导、巡查督查等工作的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每天对全院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特别是对诉讼服务中心、法庭、会议室等人员密集或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重点进行通风和消毒。购置消毒液、洗手液、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品物资,为全院干警统一配发口罩,并优先保障诉服窗口、信访接待、开庭、安保人员的防护用品供应。所有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全院实行分批、限时用餐,防止人员聚集、病毒传播。二是加强人员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全体干警立即结束休假,在津人员全体到岗工作,离津人员立即返津。统计全院干警假期实际出行情况和人员接触情况,对外地返津人员设立3天观察期,对本人或亲属与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干警职工,实行居家隔离14天。对进入院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告,劝其及时就医或进行自我隔离。三是加强诉讼管理和信访管控。对于节后一个月内开庭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分别采取远程开庭、延期开庭、书面审理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对于能够通过移动微法院、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办理的工作,不得约见或接触当事人。对依法或根据案件需要必须开庭的,做好全面防护工作,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接触当事人。严格控制出差和外出办案,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为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人员聚集,严格限定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中心人流量,将庭长值班接访制度调整为预约接访制度。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传播科学防护知识;做好舆论引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平台、院内显示屏等平台加强内部宣教,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并取消院内外团体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五是加强督查和激励工作。巡查小组每日进行巡查,确保部署落实到位和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迎难而上、冲锋在前。对于疫情应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报政治部予以宣传表彰,发挥榜样力量,激发正能量。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