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现就天津一中院近期相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天津一中院原定于3月29日前的庭审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天津一中院可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审理的,请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