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女法官,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所带领的审判团队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
坚定信念,锤炼合格政治素养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康艳同志努力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始终确保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踏实工作,把做好本职工作与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法治追求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神圣誓言。
干事创业,砥砺精湛业务素养
康艳同志从走进法院那一天起,就深深热爱着这份神圣的职业。她注重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用心总结归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难点困惑,凭着身上特有的一股冲劲儿,干一行、爱一行、钻研一行,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业务骨干。2014年至2019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332件,结案数及平均审限连年名列前茅,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指令再审、无一投诉举报,当事人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她发现当事人提供虚假维修费发票,在对其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取得良好效果。该司法建议后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以德为先,诠释高尚道德素养
作为一名女法官,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承受着来自工作生活家庭各方面的压力,康艳同志以女性独有的坚韧、柔情与奉献,担当着自己作为警嫂、女儿和母亲的责任,坚守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职业理想。
她审理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案房屋系企业产,承租人为两名60 余岁的残疾人及其父亲。后房屋发生火灾,室内物品被烧毁、老人死亡。为减轻二位老人诉累,让其能够安享晚年,康艳确定了调解解决的方案,多次耐心沟通,最终历时三年、历经八次诉讼的矛盾彻底化解,老人赠送锦旗称赞法官“为民解忧,公正廉洁”。
多年来,康艳始终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时刻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娴熟的职业技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一位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上动情地写道:“本案审理公平公正,无徇私舞弊、徇情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情形,法律文书制作严谨、法官办案效率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