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天津一中院召开廉政监察员会议,督促检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结合“五一”假期进行廉政提醒。
会上,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汇报了本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就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机关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刘莹结合一中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分阶段、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贯彻执行到位。二是抓好专项活动。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持续抓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找准问题,扎实整改,推动我院司法作风持续向好。三是加强廉政提醒。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好“五一”假期节前廉政教育,提醒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遵守“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强化行为约束,保持法院干警良好形象。四是严格纪律要求。注重作风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强化督促检查,展现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