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中院刑一庭利用互联网法庭,分别远程公开审理刘某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殷某某故意杀人两起重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多次与公诉机关、看守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沟通,反复进行设备联调联试,确保图像声音同步传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两次庭审均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最后,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庭审效果良好。庭审结束后,诉讼参与人以电子签名的方式对庭审笔录予以确认。
疫情期间,刑一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重大案件“线上审理”,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打击犯罪不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