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央广网:集中力量办大事 天津市一中院协同执行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0-09-04 08:48:24 打印 字号: | |

央广网天津9月2日消息(记者褚夫晴)9月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与辖区法院协同执行工作机制的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

在刘某某与李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执行一案中,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返还原告刘某某租金113万元并返还原告刘某某17部桑塔纳教练车。在执行过程中,南开法院了解查明,本案所涉及的17辆教练车大部分停放在蓟州、宝坻、静海、武清等地,且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均不是被执行人李某某,查找、扣押车辆困难。遂函请天津市一中院执行局协调静海、武清、蓟州、宝坻4家法院协同执行该案件判决所涉及的特定物暨17辆教练车。

“我们充分利用协同执行工作机制,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协调、指挥优势,提升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也为今后跨区域协作执行工作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市一中院执行局局长田春燕介绍说,通过各院通力协作,在较短时间内对南开法院的执行案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保证案件顺利执行,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协同执行作为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中整合法院内部力量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法院内执行力量的总动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工作要求,一中院帮助基层法院调配辖区法院执行力,协助办理实施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对长期未结案、非法干预执行案件、暴力抗拒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在另一法院等7类案件,通过协同执行破解执行难。

协同执行实施办法实施以来,一中院共决定协同执行案件13件,作出协同执行决定书13次,涉及基层法院8家,参与协同执行基层法院18家次,现场协同执行26次,召开协同执行推动会53次,解决案件150余件,拘留1人,腾空土地48万多平方米,房屋20万多平方米,查控车辆20辆,执行到位金额6.78余亿元。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