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天津一中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干警参加。
会议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法院和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一中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问题。三是改进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行使,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加大司法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