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一中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市教委20余名干部旁听了庭审。
被告某遥感集团公司委托原告某数据科技公司制作特定地区的数字线画图,原告依约分批次提交了全部技术成果,被告以原告未按期提交全部合格数据成果为由,未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在合同价款中扣除不合格部分。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全额支付合同价款及违约金。
庭审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层层调查涉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重点审查了不合格数据的现状、成因及归责事实,查明了合格和不合格数据的范围等复杂技术问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双方同意,合议庭耐心做了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整个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调解工作花费一个多小时,既为旁听人员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又通过调解工作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