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天津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以扎实高效执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天津一中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任务,以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执行案件为抓手,高站位谋划,多渠道并行,灵活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执结,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形成有效震慑,彰显司法公信力。
一、立审执结合,“打财断血”摧毁刑事犯罪经济基础
近年来,一中院持续开展刑事涉财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出重拳、聚合力、发实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自2020年至今立案执行刑事涉财执行案件261件,已执结225件,执行到位金额34736万元,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有序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刑事财产执行工作特点,一中院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执行实效:
1.联动配合,形成内外合力;
2.建立台账,逐案逐项梳理清底;
3.专门团队负责,第一时间研判处置。
二、优先办理、高效执行,确保涉民生案件应结尽结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民众生计、社会稳定休戚相关,一中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加快财产处置变现,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力保“涉民生”案件见真章、得实效,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2020年至今,一中院受理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52件,执结29件,实际执行金额51419.25万元,均已发放到位,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受理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件,结案2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4.7万元,均已发放到位,帮助刑事案件受害人渡过难关。
为保证涉民生案件执结到位,一中院坚持做好三方面工作:
1.坚持三优先原则,开辟维权绿色通道;
2.提高执行效率,维护胜诉权益;
3.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生活。
三、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推进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执行
近年来,一中院坚持“为创新保活路、为发展留出路”的思路,用尽用活各种措施,推进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案件执行工作,努力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至今,一中院受理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执行案件328件,执行结案308件,结案率9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295.59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一中院通过精准调解和灵活执行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案件,压缩办案天数,执行平均用时46天,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保就业、保民生,一中院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准确甄别被执行人财产
2.着力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3.理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天津一中院以扎实高效的执行工作,展示了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解决社会矛盾的成果,树立了法院执行权威,强化了执行威慑,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六稳”“六保”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