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5名同志、追授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天津一中院法警支队李新宽同志,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李新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每年协助安检6万余人次,查处各类不允许带入法庭物品1万余件,确保了安全无事故。
疫情期间,李新宽主动报名前往社区一线参加抗疫工作,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安排,充分发扬了一中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为了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安全、安检、保卫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李新宽制定了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应急演练预案,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开庭800余场次,确保审判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李新宽凭着自身对法律的信仰、对事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的情怀,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发光发热,践行着时代赋予人民司法警察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