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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深刻领悟 笃信笃行 在司法实践中坚决捍卫“两个确立”
作者: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勇  发布时间:2022-04-14 11:01:03 打印 字号: | |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揭示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确立核心、拥护核心、捍卫核心才能握指成拳,才能集中力量,才能团结一心砥砺奋进。

一、强化历史主动,在悟透“三个逻辑”中深刻领会“两个确立”

“两个确立”是历史进程的启迪、是执政规律的昭示和奋斗经验的总结,具有强大的历史穿透力、政治感召力和方向指引力,蕴含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历史逻辑。历史经验是逻辑产生的起点,只有在历史必然性中把握真理才能在未来赢得主动。回顾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确立党的领导核心并维护核心权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党和国家发展建设,是我们党能够有小到大、由弱到强、由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从遵义会议到十九届六中全会,从毛泽东思想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史雄辩的证明,什么时候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党就能领导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甚至纵观几千年世界史,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决议》明确提出“两个确立”,是党以历史主动精神对百年革命奋斗经验的深刻总结,具有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鲜明历史逻辑。二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理论逻辑。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捍卫领袖权威就是巩固党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因为“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坚持确立和发展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诉求,捍卫理论权威才能政治上坚定、行动上正确、方向上一致,“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决议》明确提出“两个确立”,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遵循与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现的继承与发扬,是维护我们党在带领人民群众革命建设发展中形成的领袖权威、理论权威,具有守正创新、与时俱进的鲜明理论逻辑。三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实践逻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打虎拍蝇、扫黑除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脱贫攻坚、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国奇迹”的背后,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向导航。《决议》明确提出“两个确立”,是对十八大以来建设成就的深刻总结,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结论和根本要求,具有深植历史、昭示未来的鲜明实践逻辑。

二、强化政治自觉,在抓实“三个建设”中坚决捍卫“两个确立”

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就是要自觉、主动、坚决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抓紧抓实,以坚定的政治担当体现政治忠诚。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个明确”的战略思想和创新理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常学常思中领悟历史发展大势大道,着力培树全体干警对党和领袖的情感信赖、理论信心、政治信念、忠诚信仰。聚焦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依法履职全过程。充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日常教育、分析研判等多种途径,强化各党支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成效性,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始终把组织建设突出出来。坚持院党组带头统领、机关党委协同发力、党支部强基增效的建设思路,通过党组扩大学习、中心组示范学习、支部书记能力培训等方式,强化党支部书记的能力建设。注重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严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提升组织力、凝聚力;深入挖掘各党支部独特优势,发挥主题党日品牌特色创建功能,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建设质量。深入推进党建“网格化”,增强党建质效逐级传导的效果,不断优化“三级党组织”的潜结构和内动力,确保党的领导“一根钢扦插到底”,始终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三是始终把纪律建设抓严抓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纪律建设成效,主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紧盯顽瘴痼疾问题清单,经常性开展自我检视、自我整治,不获全胜不收兵;把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作为一项长期性政治任务,从政治、思想、组织、工作、作风、制度等方面,持之以恒抓紧、深入改土治水。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禁业清单”等制度要求;注重发挥监督作用,既要强化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督,更要优化我院内部的自我监督,还要实化听取民意的外部监督,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执纪体系架构。

三、强化使命担当,在提高“三个效果”中生动践行“两个确立”

始终立足司法职能、强化主动尽责,着力提升立审裁执全流程“三个效果”,以实干实绩实效的司法作为坚决捍卫、生动践行“两个确立”。一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公正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各类涉民生案件,让为民宗旨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实现。把非诉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诉调对接、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等多种途径,主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力救济渠道。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加大与人民调解、专业调解、法律援助等的互动互通,积极延伸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端触角,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二是主动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坚持在司法审判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把握好政策与个案之间的关系,把握好市场规律与案件本质之间的关系,发挥司法裁判的匡正指引作用;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力度,以司法手段完善产权保护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和自主创新发展;加大全流程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为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与智慧。三是着力改进和提高审判质效案件质量是审判执行的生命线。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强化院领导对特殊案件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的功能作用,努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法手段和标准要求,聚焦可能存在的类案不同判、社会影响大、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等案件,不断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督促督办力度,严格把握审限延长、扣除的标准尺度,推动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同步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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