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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09:36:41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共青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届委员会召开团员大会,总结本届团委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高鹏主持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全体共青团员参加会议。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第五届团委工作报告,按照团章和有关规定,选举王琳、李程、杨茗、房健、聂晓昕、李文杰、梁菁菁7名同志为第六届团委委员,王琳代表新当选委员作了表态发言。

张勇代表院党组向全院共青团员、青年干警致以“五四”青年节的美好祝福,并向新当选的团委委员表示祝贺,希望新一届团委继续发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干警为一中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青春力量。一要突出政治引领,以党的理论武装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百姓冷暖,通过审理执行好每一个案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青春理想融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潮流。二要围绕中心工作,以岗位建功激励青年。提高司法能力,练就过硬本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群众工作水平,在团员青年中鼓励和营造善于学习、勤于工作、勇于担当的氛围,激励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三是坚持从严治团,以过硬素质锻造青年。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严格自律,更好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能,培养和造就一支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高素质青年队伍。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以用心服务凝聚青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发青年之声、献青年之智、聚青年之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青年工作的好方法、好路径,激励广大青年立志民族复兴,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大会闭幕后,第六届院团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各委员分工。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