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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3-02-14 10:07:50 打印 字号: | |

2月13日,天津一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总书记的讲话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新重大成果,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全党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就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自党的二十大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及此次新年“开班第一课”重点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要认真学习领会,及时跟进学习,不断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九条本质要求”等重点内容的理解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和最终成败。要充分认识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制度规定,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三要积极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力量。立足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找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结合点,努力践行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做到 “三个效果”相统一。把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社会的匡正和引领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