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3月3日,天津一中院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法官讲堂”。
活动中,一中院3名驻村干部和1名行政审判法官结合驻村工作及审判一线实务,与大家分享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经验体会。4名干警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纾民困、解民忧、保民生落到实处,通过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讲授引起广大干警的共鸣,表示将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担当,用心用情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对活动给予肯定,并指出,此次法官讲堂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一主题,既有驻村工作的体会感受,又有行政审判的经验总结,饱满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工作的本质要求。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胸怀“两个大局”、厚植为民情怀,严格执行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要准确把握身份定位。政法姓党是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每名干警都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坚决杜绝机械司法、教条执法,发挥司法智慧、用好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服务发展和建设大局。要勇于自我加压历练。经过1年的实践锻炼,3名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同志在思维视野、眼界格局、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突出进步。全院青年干警要向他们学习,不断锤炼直面困难的勇气、不惧失败的胆气,主动当“热锅上的蚂蚁”,挑重担、解难案、经磨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争取快速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