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一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研讨。党组书记、院长张勇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学习采取重点领学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实,把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把强大锐利的思想武器转化为司法工作的生动实践,把高瞻远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现实具体的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与精髓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聚焦法院工作实际,下大力抓好“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落实,在常学常思中自觉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把司法为民讲真做实。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业教保医等民生领域案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全市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社区、网格;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继续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充分发挥“秀云调解工作室”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三要把护航发展突出出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九项重点任务”,发挥司法职能、贡献司法力量,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天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