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在天津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上,对全市法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出要求。
李静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压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责任。要保持高压态势,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持续推动“破网打伞”,推进黑财处置,确保应执尽执。要坚持严格依法审判,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深入参与社会治理,配合重点领域行业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