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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出台措施服务保障“十项行动”落实
  发布时间:2023-04-18 18:46:1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近日,天津一中院出台工作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行动方面:加大与京冀法院在审判执行等各领域的司法协作力度,推进京津冀司法服务同城化,依托智慧法院建设,优化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

服务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面:加强智能软硬件产业等重点领域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依法审理涉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案件,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保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强化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前沿领域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知名品牌、文化创新产业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主动对接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教育、涉“海河英才”计划案件。

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和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方面:依托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审判庭,以高效能司法助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大涉外民商事案件、涉港产城融合发展案件审判力度,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和港产城融合发展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方面:依法公正审理城建、交通、商贸、文旅等案件,助力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服务保障现代服务业和楼宇经济发展。加强涉文化产业类案件审判,强化对历史文化街区、红色资源、工业遗产等司法保护,助力提升城市文化建设品味。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方面:加大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案件的审执力度,依法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助力守牢耕地红线。依法审理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全面振兴。

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类违法犯罪,准确适用禁止令、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健全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保护合力。

服务保障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方面:依法审理就业、食品药品、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加大对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领域纠纷案件审判力度,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服务保障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方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综合效能。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