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诉前化干戈 高效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22 07:36:44 打印 字号: | |

诉前调解是指立案前的调解,就是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由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立案的制度。该制度对于当事人来讲省时、省力、省心,有利于尽快化解矛盾,特别适用于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等。日前,天津一中院负责诉前调解的法官即驱车140余公里,现场调解一起因农村建房引发的纠纷,经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柳某和魏某同为一村村民,双方口头约定由魏某为柳某建房。房屋建成后,由于质量问题,柳某一直未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后魏某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柳某支付魏某27000元工程尾款,3000元作为维修保证金。柳某不服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立案前,法官认真查阅卷宗,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柳某认为3000元根本解决不了房屋维修问题,声称要做质量鉴定。魏某表示可以增加维修费。法官向柳某释明了鉴定费用和时间成本等问题,双方有了和解意向。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驱车2个多小时赶到柳某家,对房屋进行勘查后,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协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