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防范因无人机作业引发的纠纷,提升科技支撑农业现代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天津一中院专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近日,受市农业农村委邀请,民一庭法官杨阿荣前往武清区大碱厂镇胡辛庄村,参加天津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推动现场会,结合相关案例,介绍应对举措。
会上,杨阿荣详细介绍了一中院审理的无人机喷洒农药致财产损害案件有关情况,并以案释法,结合农业生产中易发生的损害赔偿问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涉农政策及法律法规。无人机喷洒农药技术的推广使用,在降低劳动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因操作管理不规范致相邻作物严重受损、危害食品安全的新类型矛盾纠纷也随之产生。法官建议,应及时提示农户了解无人机作业的法律风险,提前了解农药特性及周边农户种植作物情况,充分考虑天气、风力等因素,从加强专业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强化联动贯通等方面着手,加强对无人机作业的指导和管理,提升操作人员的实操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坚决避免科技“助农”变“误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何精准“把脉”社会治理,开好司法建议“良方”;如何推进诉源治理,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民一庭一直在不断探索。接下来,民一庭将以此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把司法建议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不断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三农”需求,为实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