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马团结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布时间:2023-06-16 17:20:22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马团结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过程中,已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马团结名下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气象巷2号1幢11804室不动产进行了三次网络司法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最后一次拍卖保留价为910000元。如各集资参与人以该价格接受以物退赔,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本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接受以物退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本院将进行无保留价拍卖(不得低于抵押价值)。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振铭、鉴依磊

本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邮编:300090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