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化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会暨担保法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三中院召开。天津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季红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三地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情况和《深化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李季红表示,新修订的框架协议是以司法之力护航京津冀协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召开研讨会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稳定企业预期,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一中院将以此为契机,落实各项机制要求,推动区域司法协同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担保法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上,一中院法官杨威围绕公司越权担保时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第三人提供“保证”的认定问题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