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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民三庭获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3-12-18 16:55:12 打印 字号: | |

在天津一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三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民三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努力将党的领导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

强化职能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强专业团队,深耕知产审判,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产保护,年均审理上千件案件。创新审理思路,运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充分肯定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有效惩罚并切实阻遏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钻研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依法打击恶意诉讼,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强化价值引领,拓展审判成果转化。总结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形成可复制的审判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司法裁判价值引导作用。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全国优秀案例、全国网络司法典型案例、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数十次入选天津市典型案例。论文、调研成果多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天津市各类奖项。

强化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效能。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抓前端化解知产风险隐患。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重知识产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常态化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助力推动以知产促企业发展,规范行业发展新样态。


 
责任编辑:天津一中院